浙江省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管理委员会全体会议有关审议事项的说明
浙江省文化厅厅长 杨建新
(2007年5月28日)
各位主任、副主任,各位委员:
刚才,贤伦、庚初同志分别就我省物质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作了汇报。下面,我就全省文化遗产普查、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公布申报和2007年“文化遗产日”活动方案等三项主要审议事项,做简要的汇报说明,提请会议研究决定。
一、文化遗产普查工作(包括开展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和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两项内容)
(一)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
今年4月4日,国务院发出《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的通知》,把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定位为国情国力调查的重要组成部分,视为确保国家历史文化遗产安全的重要措施和我国文化遗产保护的重要基础工作。按照国家的统一部署,我们对第三次文物普查工作,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1、建议省人民政府发文部署。本次普查工作由国务院统一部署,地方各级政府组织实施。为确保普查在我省顺利进行,我们建议由省政府发文,提出我省开展第三次文物普查的措施与要求。我们已起草了《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全省开展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的通知》(代拟稿),请审议。
2、建议省人民政府召开专门会议进行动员。采用电视电话会议形式,省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领导,各市、县(市、区)政府分管领导、与普查相关的行政部门负责同志以及文化文物系统的同志参加;盛省长代表省政府做动员报告,省文物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人做具体部署;会议时间建议安排在6月7日或8日,与6月9日“文化遗产日”的表彰活动结合进行。
3、建议省财政安排专门经费。根据国务院的要求,文物普查所需经费由中央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共同负担,分别列入相应年度的财政预算。由于我省属于东部地区,中央只补助设备购置费,中央补助和地方配套经费的比例为3/7。这次普查将大量运用现代科技与设备,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为确保我省文物普查顺利进行,我们编制了文物普查经费总预算(含省级所需经费以及补助市、县两级的经费)和年度预算,请省财政给予大力支持;2007年度所需经费请予以追加,并从2008年起列入相应年度预算。
(二)关于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
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是进入新世纪以来我省组织的一次大规模的文化普查,涉及到18个大类、169个门类。如果到明年底完成,只有一年半时间。普查要求通过文字、录音、录像等方式,进行全方位的记录,比如一个戏曲项目就要填写13张普查登记表,可见要求之高、工作量之大。
1、普查的具体实施。我厅将注重抓好四个方面工作:第一,抓好普查试点。我厅和财政厅已经确定宁波市、临安市等16个市、县(市、区)为全省试点,基本做到11个市都有试点,探索总结有效方法。第二,抓好普查培训。采取分级培训的方法,将普查培训到乡镇一级,甚至到村普查员。第三,加强普查指导。我厅已经编印了《普查手册》,将发至基层,同时充分发挥专家的作用,发挥有关高校等科研单位的参与热情,对全省普查工作进行业务指导。第四,抓好督促检查。在时间安排上,要求试点单位在今年12月底前基本完成(除试点单位外,一些有条件的地方也同时开展),全省面上至明年10月基本完成。鉴于此项工作任务艰巨,我们已建议文化部对普查完成时间作适当调整,推迟一至二年为宜,以确保普查工作的实效和质量。
2、普查的协调协作。《浙江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方案》已由我厅会同省财政厅下发各地。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涉及众多部门和行业,为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和协调,拟请省政府下发《关于在全省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的通知》,就普查工作总体目标、原则、步骤、保障等方面予以强调,并加强对有关部门的协调,以确保又好又快完成我省艰巨的普查任务。
二、第二批省级与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评审、申报工作
关于第二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的产生。去年11月,我厅下发了《关于申报第二批浙江省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通知》,截止今年2月底,全省共申报列入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315个。为进一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的评审,我们认真组建了专家库。3月23—25日,召开第二批浙江省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评审会,抽取42位专家组成10个专业评审组。经专家认真评审和我厅审核、公示、复核,推荐列入第二批省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有207个项目,加上已是第一批国遗但尚未列入我省第一批名录的18个项目,建议列入第二批省遗项目共为225项,现提请审议。建议省政府于今年“文化遗产日”前批准公布。
关于我省推荐申报第二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今年2月,文化部下发通知,要求各省在6月底前将申报材料上报。我省拟申报的第二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在专家评审第二批省级名录项目时一并推荐。从各地申报的第二批省遗项目中推荐了104个项目,并在相关媒体和网络上进行了公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此外,在第一批省遗项目中,选择了31个未上第一批国遗但具有较高价值的项目,再次申报第二批国遗,因此,我省拟申报第二批国遗项目共为135个。这里需要说明的是,第一批国遗申报时,我省共推荐87项,结果入围44项,这次拟列入第二批名录的推荐项目有较大幅度增加,主要原因:一是经过近几年的广泛深入普查,新发现了许多重要的项目,其中不少项目处于濒危状态,需要加紧抢救保护;二是从第一批我省入围国遗项目位居全国之首的申报经验来看,多申报将争取到更多的入围机会。
三、2007年我省“文化遗产日”活动的安排
今年6月9日是我国第二个“文化遗产日”,主题是“保护文化遗产,构建和谐社会”,活动时间主要安排在2007年5月下旬至6月中旬,包括六个系列内容:
(一)领导视察系列
省领导视察浙江美术馆建设(吕省长等领导近期已视察过,是否建议赵书记在6月9日前后视察一次)。
(二)吴山广场系列
拟于6月9日在吴山广场举行浙江省纪念中国文化遗产日大型广场系列活动既第二届非物质文化遗产节。该活动将作为今年我省“文化遗产日”广场演出的主打活动,建议省委、省政府领导出席。
活动内容主要是:
1、举办民间音乐舞蹈和传统折子戏、传统大戏、民间曲艺等精彩节目展演。
2、组织在杭各文博单位进行宣传咨询活动。
3、举行浙江省纪念中国文化遗产日群众签名活动。
(三)宣传表彰系列
1、召开“文化遗产日”浙江系列活动新闻发布会。在《浙江日报》上专版刊登文化遗产保护宣传内容。制作文化遗产日公益广告,在有关视觉媒体上播出。在杭州市区张贴“文化遗产日”宣传画和宣传标语。
2、做好《浙江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草案)》的宣传工作。据了解,该条例有望于今年6月1日起在全省施行。我们将结合“文化遗产日”活动,认真做好《条例》实施的宣传工作。
3、举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宣传“好文章”、“好专栏”、“好专题”评比活动和文物保护有奖征文活动。
4、召开全省文物保护先进表彰大会(与浙江省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部署动员大会一起召开)。表彰一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
(四)展览展演系列
1、积极参加全国有关展示活动。选调杭州市余杭区“余杭滚灯”,参加文化部、四川省政府在成都举办的“中国国际非物质文化遗产节”演出(5月下旬);调新昌调腔《目连戏韵》、金华婺剧《断桥》进京参加“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稀有剧种展演”(6月中旬);选送乐清细纹刻纸、浦江戏曲剪纸参加文化部在北京举办的“中国民间剪纸艺术大师精品展”。
2、举办我省纪念中国文化遗产日专场展演。浙江歌舞剧院编排的《风流钱塘》,作为“文化遗产日”主题晚会。选调金华民俗风情大型歌舞《仙山婺水•金华人》,作为“文化遗产日”专题晚会。各市、县(市、区)分别举行民间艺术展演活动。
3、举办丰富多彩的展览活动。在浙江省博物馆举办《庞贝的末日》展览和《江南文明之星——江西新干大洋洲出土商代文物精品展》。在中国丝绸博物馆举办《千年红装——中国古代女性服饰展》。由浙江自然博物馆制作,在其150余所联姻学校巡回展出《火眼金睛——杭州海关缉获珍贵化石巡回展》。
(五)讲座研讨系列
1、讲座方面:举办“文澜讲坛”文化遗产保护系列讲座。由省文物考古研究所举办有关田野考古专业知识讲座,组织社会公众赴余姚田螺山遗址等现场进行参观考察。由省博物馆举办有关庞贝遗迹的专题讲座和江南青铜器的专题讲座。由中国丝绸博物馆举办有关夹缬工艺的讲座。由浙江自然博物馆举办《浙江恐龙遗迹》讲座、《浙江的化石》讲座和有关动、植物知识的专题讲座。
2、研讨方面:承办文化部社文司举办的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宣传报道工作会议。举办第三届浙江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论坛。
(六)服务引导系列
文物保护单位、博物馆免费开放。“文化遗产日”当天,全省所有国有博物馆、纪念馆向社会公众免费开放。具备条件的对外开放国有文物保护单位也向社会免费开放。
以上是简要的说明和相关的工作方案建议,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