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要明确任务
“十一五”时期我省农村文化建设的总体目标是:到2010年,全省农村基本形成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符合文化大省建设要求的农村文化建设新格局,初步形成覆盖全省的比较完备的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县、乡、村文化基础设施较为完备,文化工作体制机制基本理顺,农村文化队伍不断壮大,文化阵地覆盖面、文化资源利用率、文化科技含量、文化服务能力等重要指标全国领先。
具体目标是:
1、农村文化设施较为完备。全省45%的县(市、区)成为省级以上文化先进县,其中全国文化先进县的比例达到26%。全省35%的乡镇(街道)成为“浙江东海文化明珠”,其中欠发达地区达20%;全省不少于85%的行政村建成能正常开展活动的文化场所,其中不低于1/3的行政村建成适应群众需求、符合相应标准的文化活动中心。创建省级东海文化明珠150个,创建省级文化示范村300个,示范社区100个。每年扶持建设3000个新农村小康体育村。
2、农村文化队伍稳定发展。全省逐步建立一支乡村文化管理员队伍,培养一批农村文化建设带头人,培育一批农村文艺骨干、团队和农村文化经纪人,大部分村建有一支以上的农民业余文化活动队伍。
3、群众文化生活丰富多彩。在文化资源上加大向农村倾斜,每年组织大规模的送演出、电影、图书到农村基层,努力保证每村每月能看一场电影,每个乡镇每2个月能看一场演出。有条件的20户以上自然村通广播电视。基本实现各行政村建有广播室,有线广播农户收听覆盖率达到80%左右。出版发行网络覆盖到乡镇一级。同时,大力培育农村自办文化,充分发掘富有地域特色的民间文化和遗产资源,扶持各地举办各种类型的乡镇文化节会和民俗活动,丰富农民的文化生活。
4、体制机制改革成效显著。深化农村文化体制改革,激发创新活力。各级政府进一步建立完善的农村文化投入机制、工作机制和考核机制,明确各项保障措施,农村文化建设运行机制科学规范。
为实现“十一五”期间农村文化建设的目标任务,全省将以农村文化建设十项重点工程为抓手,以重点带全局,以工程促发展,全面开创我省农村文化建设新局面。十项重点工程针对了我省农村文化建设的薄弱环节,涵盖了“十一五”期间农村文化建设的主要内容和重点工作。下面,我就十项重点工程的主要内容和每年的资金安排作一个简要的说明。
1、农村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工程
按照国家县有两馆(文化馆、图书馆)、乡有一站(文化站)、村有一室(文化室)建设的要求,建设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县、乡、村文化设施和文化活动场所。 “十一五”期间,在全省普及“两馆一站”建设。实现我省一类地区和城市区(县)图书馆、文化馆建筑面积不低于国家二级馆标准(1500平方米),二类地区不低于国家一级馆标准(2500平方米)。发达地区的县文化馆、图书馆建设要与其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因地制宜建设综合性的文化艺术中心,具有独特地方文化资源的县市可建设特色博物馆。加强文化馆综合服务功能和图书馆(室)的数字化建设。
最近,中央领导同志对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十分关心,要求中宣部牵头,会同有关部门对乡镇文化站建设问题进行调研,制定专门的政策文件,推动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作为“十一五”期间实施的重大文化建设项目,已写入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决议和国家“十一五”规划。乡镇(街道)要建设集图书阅读、广播影视、宣传教育、文艺演出、科技推广、科普培训、体育和青少年校外活动等功能为一体的综合性文化站。一、二类地区乡镇文化站建筑面积各不低于500平方米、1000平方米,中心集镇文化站建筑面积不低于发达地区省级东海文化明珠相应硬件标准(1500平方米)。
“两馆一站”建设专项每年安排3800万元。该专项资金用于对全省一、二类地区的市级重大文化设施建设项目、县级图书馆、文化馆和乡镇文化站项目的建设补助,对景宁畲族自治县文化中心建设进行重点扶持。一类地区省按规定的标准给予80%的补助,二类地区省补助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