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文化厅二000年工作要点
发布机构: 发布时间:2000-01-21 15: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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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是跨世纪的重要一年,是“九五”规划的最后一年,“十五”计划和到2015年远景目标的制定年。面对新世纪,文化工作要有新的面貌,力争使浙江文化实现新的提升和跨越。全省文化工作的指导思想和总体思路是: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以学习贯彻党的十五大、江泽民同志关于宣传思想工作的重要批示和省第十次党代会精神为动力,以建设“文化大省”,加快文化现代化进程为目标,突出一个重点,围绕申办2003年中国艺术节,全面推进各项文化事业的发展。进一步加强文艺精品、基层文化、都市文化、对外文化、标志性文化设施、文博事业、图书馆事业、艺术教育、文化产业、文化法规建设,认真制订文化发展“十五”规划,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完善文化经济政策,强化依法行政,优化文化队伍结构,加强党的建设,努力构建与现代化进程相适应的文化发展格局,构建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文化创新机制,构建与现阶段人民大众需求相适应的文化繁荣态势。
一、抓精品建设,推进文艺的繁荣,迎接第七届中国艺术节
1、抓创作,出精品。紧紧抓住创作、演出(活动)质量这一关键,强化精品意识,弘扬主旋律,提倡多样化,鼓励各个文化门类在“二为”方向指引下风格、流派的百花齐放,充分发挥文艺的审美和娱乐功能,以满足人民群众多方面、多层次的文化需求,为申办2003第七届中国艺术节做好剧(节)目建设和人才培养的准备。同时,积极参与第六届中国艺术节,及早做好2001年申报“五个一工程”奖的剧节目准备工作。
专业部分,抓好一度创作及艺术表演新人、青年创作骨干培养工作。在省第八届戏剧节取得成果的基础上,落实重点剧(节)目,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深度加工,着力加工生产出思想内容深刻丰富、艺术境界高尚美好、展示时代风貌、富有浙江特色、代表浙江水平、深受群众欢迎的优秀文艺作品。组织有关人员深入基层、深入生活,赴外地采风交流,并以2003年中国艺术节为目标,酝酿题材,做好新一轮重点剧目的前期规划、策划和组织工作。继续办好一年两期的《戏文》笔会及“改革之光”征文大赛。
群众文艺创作,继续与全国群星奖等评奖活动接轨,出精品、出人才与基层的广泛参与相结合,力求作品的题材丰富多彩,形式多样新颖,艺术特色各异。重点抓好第十届群星奖(舞蹈专项)我省作品的选拔和参赛工作。举办全省第 11届戏剧小品邀请赛和省小戏剧会演,为 2001年群星奖评比作准备。做好首届全国蒲公英奖(音、舞、小品)我省参演节目的选拔和参赛工作。
重视艺术评论工作。要把握艺术发展的内在规律,探索文艺发展新路,研究激励措施,提供相应版面和空间,推出一批有深度、有水准的文艺批评力作,更有效地指导艺术创作实践。抓紧《浙江曲艺集成》的编纂工作,争取早日完成。
2、抓好文艺的繁荣。本着专业与群众文化活动相结合、区域性活动与全省性活动相结合、新创优秀剧节目献礼演出与经典保留剧节目展示演出相结合的原则,积极组织全省文化艺术工作者精心策划各类高水平的文化艺术活动。以加强青年演员基本功训练为主,分地区、分专业(剧种)组织全省各专业剧团抓好青年演员(演奏员)的理论培训和基本功比赛,举办全省越剧表演电视大奖赛,为2002年举办第二届中国小百花越剧节和申办2003年中国艺术节做好准备。协调好省小百花参加国际艺术节中日韩联合演出《春香传》等有关工作。会同中国剧协、中国艺术研究院、温州市人民政府举办“南戏国际学术研讨会”。面向全民,重在普及,推进群众文化活动上规模、上档次,开掘传统文化、民俗文化、民间文化资源,赋予其新的内容。
3、继续鼓励文化艺术单位面向市场,开拓市场。在重视开拓县以上和省外市场的同时,积极地大力地开拓农村文化市场,力争把“戏”演到乡镇,丰富农村文化生活。继续组织全省文化单位开展“送文化下乡”活动,深入落实专业剧团“6552”计划,群众文化“八个百”计划,实施农村电影放映“2131目标”(即在21世纪初,实现1村1月放1场电影),使广大农村享受到经常性和丰富多彩的文化生活。要十分注重开拓市场与“送文化下乡”的紧密结合,取得更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二、抓基层文化建设,开拓社会文化工作的新局面
4、继续认真抓好创建“文化先进县”、建设“浙江东海明珠工程”和实施“蒲公英计划”、“知识工程”四大工程,发挥基层文化建设在我省城市化和农业、农村现代化进程中的重要作用,推动基层文化事业的进一步发展。争取 2000年建成省级文化先进县4个以上,建成省级文化明珠35个。切实下大力气,抓好贫困山区、海岛、边远地区的文化建设。做好第五次全省文化馆站考评定级工作。命名第三批省民间艺术之乡、第二批省蒲公英农村儿童文化示范点。举办全省东海明珠乡镇文艺会演。
5、大力加强公共图书馆现代化建设,迎接知识经济时代的到来。结合全省图书馆工作会议,总结第二次评估定级工作,进一步提高图书馆的服务质量。以“知识工程”为“抓手”,重点抓好县以上公共图书馆的馆舍建设,力争“十五”末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同时,积极推进乡镇街道标准图书馆发展。继续推进全省公共图书馆的现代化、网络化和数字化,制订全省公共图书馆自动化发展规划,并举办全省公共图书馆自动化知识竞赛。推动文献资源共建共享。浙江图书馆要做好新馆各项功能的完善配套工作,搞好百年馆庆和新馆正式开放活动。
6、进一步加强全省电影放映网管理,搞活农村电影发行放映。坚持政府扶持与市场机制相结合的原则,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建立、健全新形势下电影发行放映调节机制,巩固和发展城乡基层电影放映员队伍。会同有关方面专题调查研究,采取有效措施,解决农民看电影难的问题。实施“电影形象工程”,以星级影院评定和文明影院评比为抓手,应用高新技术和现代化管理手段改造传统电影院设施,争取年内实现每个地(市)都有数码立体声电影院。
三、重视城(都)市文化建设,强化文化的辐射作用
7、大力发展和培育城(都)市文化。城市化进程的加快不仅大大地推进经济建设,也将为文化发展带来重大机遇。在我省文化发展的战略格局中,发展和培育现代都市文化应该成为重中之重。强化城(都)市文化在全省文化中的集聚、导向、示范和辐射作用,增加文化的张力,增强经济生活和城市形象的文化内涵,发挥文化对促进浙江现代化建设的作用。培育都市文化意识,建设城(都)市文化形象,健全城(都)市文化网络、造就文化名人、树立文化名牌。
8、把广场文化建设作为城(都)市文化建设的一个重点来抓。广场文化是一个城市良好形象的标志,是一个城市的品位、气质、特色、个性的体现。认真贯彻全省广场文化建设座谈会的精神,研究出台支持广场文化建设的措施,把广场文化建设与社区文化、企业文化、校园文化建设相结合,精心设计好广场文化活动,加强引导,提供服务,吸引多方参与,在推陈出新,雅俗共赏上下功夫,在多样化基础上形成特色化,使广场文化成为人民生活中的重要内容。结合广场文化建设,命名一批省优秀文化广场,举办全省优秀广场文艺展演,开展全省优秀广场文化活动评选工作。
四、抓好标志性文化设施建设,为迎接2003年中国艺术节,加快省本级文化设施建设步伐
9、继续集中财力、物力,有重点、有计划地建设一批设施先进、品位高雅、服务优良的标志性、现代化文化设施。在推进城市化进程中,要将展示本地形象的标志性文化设施纳入城市总体规划、根据提前基本实现现代化新形势下文化发展的要求,加快建设布局合理、结构完善、门类齐全、功能先进的文化设施步伐。着力抓好杭州及周边城市演出场馆建设的规划工作,为申办2003年中国艺术节做好准备。省本级要抓紧浙江艺术学校(迁建)、杭州剧院(改扩建)、浙江儿童艺术中心、曲艺杂技总团团部等项目的建设工作,建立落实项目责任人制度,尽早开工,加快建设步伐。同时,要加强对全省文化基础设施建设的规划和指导工作,召开全省文化设施建设经验交流会。
五、贯彻《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推进文物博物馆事业的发展
10、认真做好《浙江省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的学习贯彻工作,会同省建设厅举办省级以上历史文化名城、历史文化保护区领导参加的培训班。着力抓好省级以上历史文化名城、历史文化保护区保护规划的制订工作。加强对名城保护的调查研究,寻找在经济快速发展时期做好名城保护的方法和有效途径,避免在旧城改造中对传统街区破坏事件的发生。配合省人大,对各地贯彻《浙江省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情况进行督查,并以此为契机,大力推进我省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进程。
11、抓好文物的抢救和保护工作。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的方针和“有效保护、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指导思想,进一步落实省政府《关于加强和改善我省文物工作的通知》精神,提高我省文物工作“五纳入”的整体水平。完成省级以上文保单位的“四有”工作,抓好市、县级文保单位的“四有”工作,做好武义延福寺、宁波保国寺、杭州胡庆余堂、东阳卢宅、衢州周宣灵王庙、丽水通济堰等文保单位的规划、维修工作。做好大遗址保护,重点抓好良渚汇观山展示,良渚遗址群范围内调查、标图和地下遥感工作。配合基本建设,做好考古调查、发掘工作。编辑《浙江省馆藏珍贵革命文物总目》,在完成三级以上藏品建档的同时,做好一级藏品档案备案,开展第三届文明博物馆评比和陈列展览评比活动。
六、坚持“以我为主,为我所用”方针,加强对外文化交流工作
12、对外文化交流要向扩大规模、提高层次、规范有序、商业操作发展。为此,继续拓展多渠道、多方位、多层次的对外、对港澳台文化交流,更大规模地面向世界,传播优秀民族文化,提高浙江文化在海外的知名度。进一步加强对外文化交流归口管理,依法建章立制,规范操作程序,加强对外文化交流干部队伍建设,建立有序、有效运转的机制。加大调研力度,了解和掌握主要国家国际文化交流的运作机制和国际文化交流的供需动态,特别是前瞻性地研究中国“入世”后对外文化交流如何把握时机,克服困难,扩大文化艺术产品的输出,弘扬中国文化的战略性问题。同时,努力发掘本省的文化资源,做好全省表演艺术、展览资源的摸底调查和收集,建立资源库。调动各方积极性,鼓励文化艺术部门在加工、提高出访节目的同时。培植一批“外向型”艺术精品。加强外联,向欧洲、美洲和亚洲地区推出我省的文化艺术表演和展览项目,重点是继续向欧洲、美洲推出浙江小百花越剧团,同时积极支持其它省属院团和市地县地方剧团的推出。积极引进国外文化艺术精品,逐步培育规范性的涉外演出市场。组织好俄罗斯莫伊谢耶夫国家模范舞蹈团、奥地利下奥州交响乐团访杭大型演出活动;下半年拟举办若干次港台歌手的演唱会。加强对外文化宣传,继续做好我省文化外宣资料的编辑出版工作,完成《灿烂的浙江文化》可视宣传品的制作。参与国际互联网,制作浙江对外文化交流主页,扩大宣传辐射面。配合文化干部队伍建设,拟有计划组派文化管理干部和专业干部考察外国文化事业的发展状况和文化市场情况,并注重研究为我所用。
七、积极参与制订文化事业新世纪近中期发展规划,深入贯彻全省文化工作会议精神,拓展文化事业的良好环境
13、认真研究制订浙江省文化事业“十五”计划和到2015远景目标,提出实现文化现代化的分阶段任务,与省国民经济“十五”规划相衔接,加大文化事业对规划制订的参与度。要从战略高度,做好省委、省政府提出的“文化大省”和“文化产业”两个重点课题的调研工作,从浙江文化发展的历史和现状出发,对文化工作的基本经验、带有普遍性和倾向性的主要矛盾和问题及今后的建议目标和实施步骤作出定性、定量分析。同时,会同有关部门对文化大省和文化现代化的内涵作深入的基础性研究。把文化发展放到提前实现现代化总的进程中,进一步明确文化发展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和战略格局,增强可操作性,把文化大省的建设与文化现代化和农业、农村现代化及加快城市化进程相结合,互为因果,互联互动,立足当前,着眼将来,规划、推出一批名城、名镇、名品、名馆和名人,全面推进文化事业的发展。要重点围绕建设文化大省、制定十五规划和 2015年规划做好有关工作。
14、继续通过实地调查、信息沟通、督查报告等形式,督促各地认真研究文化事业的发展目标,进一步加大对文化事业的支持和投入的力度。在抓好市县认真贯彻全省文化工作会议精神的同时,结合浙江东海明珠工程建设,着力抓好乡镇一级的贯彻落实;在抓好面上贯彻工作的同时,通过调查研究,进行一些有针对性的指导工作,努力在全省建立一个有利于文化事业发展的良好环境,形成一个抓文化发展规划,定文化经济政策,推文化事业发展、促文化艺术繁荣的势头。
15、切实落实省委、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文化事业发展若干政策的意见》,抓住机遇,以提升文化工作战略地位为重点,用足用好各项政策,研究有关政策在 2001年后的延续性,并争取出台新的支持文化事业发展的配套政策。重视农村基层文化工作,重点配合省政府办公厅,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关于加强农村文化工作若干意见》的调研,并争取该 “若干意见”出台。并在新一轮机构改革中,关注乡镇文化站的建制问题。
16、发展艺术教育,重点抓好浙江艺术职业学院的筹建工作。根据省政府浙政发[1999]294号批复,下大力气,全面加快浙江艺术职业学院的筹建步伐。抓好基本建设,力争新校舍在 2001年9月前初具规模;大力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开展教育体制改革的调查研究,争取在上半年拿出方案,并在教育管理和学科建设上为筹建高等职业学院作好准备。同时,会同有关部门,对全省艺术教育加强指导和协调。
八、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增强文化发展的动力
17、深化国办专业艺术表演团体体制改革。要按照《省属专业艺术表演团体改革方案》和“总体规划、分步实施、先行试点、梯度推进”的思路,把浙江歌舞总团和浙江小百花越剧团的试点工作做得实一点,细一点,探索建立与提前基本实现现代化要求相适应,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与人民大众精神文化需求相适应的艺术表演团体管理体制和运作机制。力争在试点基础上,总结经验,在省级艺术表演团体中逐步推开,并努力加强对全省专业艺术表演团体改革的调研和指导,激发艺术院团出人、出戏、出效益。
18、做好文化企业改革,加快文化产业进程。要根据省企改领导小组批准的省属企业改制方案,继续做好厅属企事业单位的改制工作。根据文化企业的特点,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对所属企业采取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和清理整顿等多种形式进行改制,并按演出、电影和舞台科技产业为主导,联合和重组与之相关的企业和资产,集中资金、人才和资产优势,形成浙江的三个主导文化产业,为促进全省文化产业发展起到积极的示范作用。
起草浙江省文化产业的中长期发展规划,逐步建立符合现代化要求,适应市场经济需求的运作机制,把文化产品、文化设施、文化服务推向市场,大力开发和利用文化资源,盘活资产存量,优化生产要素,推进规模经营,推进文化产业发展的进程,为文化事业的自我发展开辟广阔的道路。
提高文化事业的科技含量,促进多门类文化科技的进一步发展。继续抓好课题的选项、监督、鉴定、奖励和推广等日常管理工作,促进文化科技健康、规范、有序的发展。大力扶持以浙江舞台设计研究院为龙头的文化科技产业,使之发展成为我省文化产业的样板工程和我国现代化舞台设备产业重要基地。
19、进行文化行政机构改革。根据省政府的统一安排,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完成厅、局机关机构改革,进一步转变职能、理顺关系、精简机构和人员,摸索建立结构合理、职责清晰、办事高效、运转协调、行为规范的行政管理体系。要确立大局意识、政治意识和责任意识,有针对性地加强思想政治工作,教育各级干部要以党和人民利益为重,淡泊名利、不计较个人得失。在积极稳妥地推进机构改革的同时,保持工作的稳定性和连续性使各项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
20、推进文化事业单位改革。按照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探索与能力、贡献紧密挂钩的内部分配激励机制。要开展用人用工制度的改革,按需设岗、按岗聘任、签订聘约,摸索建立行政管理干部能上能下的管理机制;对专业技术人员实施高职低聘、低职高聘、评聘分开、优胜劣汰,进一步健全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考核制度。
积极探索文化事业单位的财务改革,加强对预算经费及各种专项经费的使用监督,依法理财,提高经费使用效益。改革预算方法,进一步强化预算约束,提高预算分配透明度和公开性,使预算管理走向法制化、规范化、科学化。
九、抓文化的法制建设,促进文化事业的健康发展
21、注重文化法规建设。加强行业管理,进一步明确行政管理职能,规范文化行政行为。根据省人大、省政府的要求,做好《浙江省文化市场管理条例》的修改,《浙江省公共图书馆管理办法》、《浙江省文化馆管理办法》、《浙江省社会文化活动管理办法》、《浙江省电影市场管理办法》、《浙江省电影放映网管理办法》的调研准备工作,争取《浙江省文物流通管理办法》的出台。
22、提高文化文物依法行政水平。加强审批制度改革,制定并实施《浙江省文化厅公开办事制度》,建立厅局机关办文办事窗口,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工作效率。完善省文化厅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方案,继续做好第三轮文化市场稽查机构规范执法考核,以检查新形势下依法行政的情况。一手抓管理,一手抓繁荣,促进经营行为、经营内容的良性循环。重视农村文化市场建设,认真开展第二轮文化市场示范乡镇评估,组织开展民营演出团体、演艺人员的等级评定,促进农村文化市场有序发展。加强对演出活动的管理,组织全省性有影响、有规模、有效益、符合市场规律的专项活动。以完善中介机制为重点,促进演出经营产、供、销市场运作的良性循环。做好“演出场所计算机管理系统”开发的前期调研和筹备工作。加强管理,逐步健全以目标管理为中心的文化市场管理机制,把工作重心由前置审批管理转向日常监督检查。根据“控制总量,调整结构,规范经营,提高质量”的方针,坚持不懈地开展“扫黄”“打非”斗争。规范文物流通,打击文物犯罪活动。
十、巩固“三讲”教育成果,加强队伍建设,推动各项工作
23、继续推进邓小平理论的学习,坚定理想信念,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马克思主义学风,进一步从总体上深刻领会邓小平理论的基本观点和基本精神,不断提高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从讲政治高度认识和把握文化工作的全局,坚持不懈地推进和改善文化系统的思想政治,为党和国家大局服务。
24、深入持久地开展以“三讲”为主要内容的党性党风教育,不断提高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在抓好厅直属单位处级干部“三讲”教育工作的同时,着力抓好“三讲”教育整改,巩固“三讲”教育的成果,把整改作为一项长期的任务并持之以恒,常抓不懈。加强建章立制,建立健全厅党组、处级干部学习制度;对厅党组会、厅长办公会、厅务会、专题会议等议事规则予以规范,提高会议效率,强化民主决策。建立情况通报,使省级文化系统干部大会、市地文化局长会议、财务预算会议、党风廉政建设情况通报会制度化;着手制定并尽快实施文化设施、文化扶贪、艺术投资等资金管理办法;着手制定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严格干部选拔任用程序和纪律,把好选人关和用人关。制定和实施人才发展规划并采取相应措施,按照“政治坚定,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精干高效”的要求,加强干部培训,努力提高干部的综合素质,不断优化成才环境和队伍结构,努力培养一批优秀的文化管理干部、文艺创作人才、学科带头人和文化产业经营骨干。强化各级领导干部的服务意识,转变工作作风,畅通与群众的联系渠道,及时听取群众的意见。通过“三讲”教育和整改,使思想水平和工作水平得到全面提高。
25、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基层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及时完成到届党支部的换届改选工作,抓好“三会一课”制度的落实,促进党员、干部队伍的作风建设。做好厅直属机关党委和厅团委的换届改选工作,开好省级文化系统第六次党代会和第九次团代会。
26、强化廉政建设。根据中央和省里部署,完成反腐败的各项任务,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抓好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及有关专项清理。坚持贯彻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实行干部谈心、谈话制度和诫勉制度、组织考核反馈制度、主要领导干部离任审计制度和干部任用党风廉政“一票否决制”等。加强审计监督,落实各项审计任务。
27、重视文化系统的安全生产工作。认真做好文化系统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有序组织各项活动,关注重点文化风险单位,重视文化娱乐场所的安全。要特别重视重点文化风险单位的安全,进一步推进文博单位达标进程,加强与完善文保单位和古建筑、博物馆的防火、防盗技防设施建设。
28、开展创文明单位、文明机关活动。要把加强党的建设、廉政建设和行风教育与创文明单位、文明机关活动有机结合起来。厅局机关要带头。大力加强机关建设,提高机关干部的政治、业务水平,把机关建设成高效、廉洁、务实、文明的机关。同时,要抓好直属单位的创建文明单位工作,并列为岗位目标考核的内容。
29、围绕文化的中心任务,做好群团工作和统战工作。进一步加强对工、青、妇等群众组织的领导,充分发挥这些群众组织的桥梁意义和纽带作用。试行职代会制度,逐步推行职工民主管理。完善与系统内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负责人的沟通制度,每年召开两次情况通报会,并听取意见、建议。
加强老干部工作,以落实老干部政治、生活待遇为重点,加强、完善老干部服务工作。
30、大力加强宣传、信息、通联工作。浙江文化报等报刊要继续配合厅党组的工作部署和文化建设的基本任务,进一步提高办报质量,加强多形式的文化宣传。要适应文化事业大发展的局面,加强信息报道、选择和利用,及时为本级和各地提供改革、发展的经验,为促进文化事业的发展和繁荣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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