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文化厅关于同意香港艺人任达华到杭州萧山区演出的批复

发布机构:浙江省文化厅  发布时间:2008-09-29 09:30:03 选择字号:

                                   浙文港澳台〔2008〕204号 

浙江国华演艺有限公司:
  你公司浙国演[2008]43号文悉。
  经研究,同意你公司邀请香港艺人任达华于2008年10月27日到杭州萧山开元名都大酒店参加演出,该演出由你公司承办。
  请严格按照《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组织演出,并依法向演出当地文化行政管理部门履行备案和报批手续。演出结束后及时将情况汇报我厅。
  此复。

  附件
  演出曲目单
  1.心太软

         二○○八年九月二十八日


主题词:演出△ 香港 批复
抄送:省委宣传部,省公安厅,省安全厅,杭州市、萧山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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