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文港澳台〔2008〕204号 浙江国华演艺有限公司: 你公司浙国演[2008]43号文悉。 经研究,同意你公司邀请香港艺人任达华于2008年10月27日到杭州萧山开元名都大酒店参加演出,该演出由你公司承办。 请严格按照《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组织演出,并依法向演出当地文化行政管理部门履行备案和报批手续。演出结束后及时将情况汇报我厅。 此复。
附件 演出曲目单 1.心太软 二○○八年九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