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文化厅关于同意香港艺人梁雁翎到慈溪演出的批复

发布机构:浙江省文化厅  发布时间:2008-09-27 10:56:38 选择字号:

                               浙文港澳台〔2008〕201号  

浙江省对外文化交流公司:
  你公司浙文交[2008]116号文悉。
  经研究,同意你公司邀请香港歌手梁雁翎于2008年10月4日到慈溪市浒山水沫年华大舞台所演出,该演出由你公司承办。
请严格按照《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组织演出,并依法向演出当地文化行政管理部门备案。演出结束后及时将情况汇报我厅。
  此复。

  附件
  演出曲目
  1. 像雾像雨又像风
  2. 哭砂
  3. 情长路更长
  4. 爱的傻瓜

                   二○○八年九月二十五日


主题词:演出△ 香港 批复
抄送:省委宣传部,省公安厅,省安全厅,宁波市、慈溪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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