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文化厅关于同意奥地利钢琴家艾米•施米特到宁波演出的批复

发布机构:浙江省文化厅  发布时间:2008-09-25 14:54:14 选择字号:

          浙文外〔2008〕347号 

宁波大剧院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你公司甬广剧司[2008]30号文悉。
  经研究,同意你公司邀请的奥地利钢琴家艾米•施米特一行2人于2008年9月26日在宁波大剧院演出。
  请严格按照《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组织演出,并依法向演出当地文化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此复。

         二○○八年九月二十四日


主题词:演出△ 奥地利 批复
抄送:省委宣传部,省公安厅、省安全厅、省外办,宁波市、江北区文广新局、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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