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文化厅关于同意马来西亚歌手陈庆祥到慈溪演出的批复

发布机构:浙江省文化厅  发布时间:2008-08-28 10:36:04 选择字号:

          文外〔2008〕291号 

浙江省对外文化交流公司:
  你公司浙文交〔2008〕92号请示文悉。
  经研究,同意你公司邀请马来西亚歌手陈庆祥(Tan Kheng Seong)于2008年8月29日到慈溪市雷克酒吧演出(地址:慈溪市宗汉北路北二环西路136号)参加演出,该演出由你公司承办。   
  请严格按照《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组织演出,并依法向演出当地文化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此复。
  附件:演出曲目单
  1. 桃花朵朵开
  2. 对面的女孩看过来
  3. 浪花一朵朵
  4. 你最牛
            二○○八年八月二十七日


主题词:演出△ 马来西亚 批复
抄送:省委宣传部,省公安厅,省安全厅,省外办,宁波市,慈溪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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