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文化厅关于同意香港艺人曹查理到我省演出的批复

发布机构:浙江省文化厅  发布时间:2008-08-28 10:33:48 选择字号:

                                浙文港澳台〔2008〕159号

浙江国华演艺有限公司:
  你公司浙国演[2008]32号文悉。
  经研究,同意你公司邀请香港艺人曹查理于2008年8月28日到湖州市演出有限公司演艺中心(地址:湖州市人民路16号)演出,29日到台州金海岸演艺大舞台(地址:台州市广场中路58号)演出,以上演出由你公司承办。
  请严格按照《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组织演出,并依法向演出当地文化行政管理部门履行备案和报批手续。
  此复。
  附件:演唱曲目单  
  1. 上海滩
  2. 战无不胜
  3. 爱之初体验
  4. 海阔天空

               二○○八年八月二十七日


主题词:演出△ 香港 批复
抄送:省委宣传部,省公安厅,省安全厅,台州市,椒江区、湖州市,吴兴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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