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文化厅关于同意香港艺人黄子扬到慈溪演出的批复

发布机构:浙江省文化厅  发布时间:2008-08-20 16:40:00 选择字号:

                              浙文港澳台〔2008〕155号 

浙江国华演艺有限公司:
  你公司浙国演[2008]31号文悉。
  经研究,同意你公司邀请香港艺人黄子扬于2008年8月31日到慈溪市金马利爱芭餐饮娱乐有限公司所属酒吧(地址:慈溪市浒山天成大厦5-6楼)演出,该演出由你公司承办。
  请严格按照《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组织演出,并依法向演出当地文化行政管理部门履行备案和报批手续。
  此复。
  

  附件:演唱曲目单

    1. 上海滩
    2. 战无不胜
    3. 爱之初体验
    4. 海阔天空


              二○○八年八月十八日   


主题词:演出△ 香港 批复
抄送:省委宣传部,省公安厅,省安全厅,宁波市、慈溪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公安局。  


相关附件:
点击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