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丹麦男童合唱团来温州、宁波演出接待计划的批复
发布机构:浙江省文化厅 发布时间:2008-07-10 17:14: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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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文外〔2008〕233号
宁波市演出有限公司 :
你公司甬演[2008]22号文悉。
根据文化部文外函[2007]732号文批复,经研究,同意由中国对外文化集团公司邀请的丹麦男童合唱团增加到温州、宁波演出。同意你公司按甬演[2008]22号接待计划,邀请该团一行40人于2008年7月29日至31日到温州东南剧院、宁波剧院各演出1场。该演出由你公司承办。
请严格按文化部批复办理,项目执行人必须切实落实责任,加强管理,做好演出接待工作,注意安全,确保演出顺利进行,演出结束后将情况及时报我厅。
二○○八年七月四日
主题词:演出 丹麦 批复
抄送:省委宣传部、省公安厅、省安全厅,宁波市、温州市文化新闻广电出版局、文化市场行政执法队、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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