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文外〔2008〕227号
浙江省演出公司:
你公司浙演[2008]57号文悉。
经研究,同意你公司邀请菲律宾SUNNY COMBINATION乐队一行2人(名单附后)于2008年7月5日至2009年1月1日宁波市 海曙区阿拉酒吧(地址:宁波市海曙区解放南路264号)演出。
请严格按照《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组织演出,并按规定向演出当地文化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演出结束后及时将情况汇报我厅。
此复。
附件
菲律宾SUNNY COMBINATION乐队成员名单
姓名 性别 国籍 护照号码
1 MILLIE CRISTOBAL 女 菲律宾 UU0476498
2 MAGPANTAY LEA 女 菲律宾 XX0311267
二○○八年七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