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文港澳台〔2008〕219号
杭州演出有限公司:
你公司杭演[2008]93号文悉。
经研究,同意你公司邀请香港艺人黄志强(黄一山)于2008年6月27日、28日分别到杭州金海岸娱乐有限公司所属的诸暨市金海岸演艺大舞台(地址:诸暨望云路88号)和金华市金海岸演艺大舞台(地址:金华市人民东路231号)参加演出,该演出由你公司承办。
请严格按照《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组织演出,并按规定向演出举办的文化行政管理部备案。演出结束后请及时将情况汇报我厅。
此复。
附件
演唱曲目单
1. 爱拼才会赢
2. 上海滩
3. 大约在冬季
4. 无言的结局
二○○八年六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