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俄罗斯圣彼得堡国立儿童芭蕾舞剧院到嘉兴演出接待计划的批复

发布机构:浙江省文化厅  发布时间:2008-05-12 11:07:41 选择字号:

                浙文外〔2008〕154号

浙江省演出公司:
    你公司浙演[2008]36号文悉。
    根据文化部文市函[2008]512号文批复,经研究,同意由华翰国际文化发展公司邀请的俄罗斯圣彼得堡国立儿童芭蕾舞剧院增加到嘉兴演出。同意按你公司浙演[2008]36号接待计划,安排该团一行35人于2008年5月25日到嘉兴大剧院演出1场,该演出由你公司承办。
    请严格按文化部批复办理,项目执行人必须切实落实责任,加强管理,做好演出接待工作,注意安全,确保演出顺利进行,演出结束后将情况及时汇报我厅。

                     二○○八年五月九日

    主题词:演出 俄罗斯 批复
    抄送:省委宣传部,省外办、省公安厅、省安全厅,嘉兴市文广新局、文化市场行政执法队、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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