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文化厅关于同意美国圣何塞芭蕾舞团到杭州演出接待计划的批复
发布机构:浙江省文化厅 发布时间:2008-05-09 17:4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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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文外〔2008〕150号
宁波大剧院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你公司甬广剧司[2008]15号文悉。
根据文化部文市函[2008]521号文批复,经研究,同意北京保利影剧院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邀请的美国圣何塞芭蕾舞团增加到宁波演出。请你公司按甬广剧司[2008]15号接待计划,安排该团一行67人于2008年5月26日到杭州大剧院演出一场,6月20日至21日到宁波大剧院演出两场,以上演出由你公司承办。
请严格按文化部批复办理,项目执行人必须切实落实责任,加强管理,做好演出接待工作,注意安全,确保演出顺利进行,演出结束后将情况及时汇报我厅。
二○○八年五月九日
主题词:演出△ 美国 批复
抄送:省委宣传部,省外办、省公安厅、省安全厅,杭州市、江干区,宁波市、江北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文化市场行政执法队、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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