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文化厅关于同意香港歌手何润东到温州演出的批复
发布机构:浙江省文化厅办公室 发布时间:
选择字号: 大 中 小
浙文港澳台〔2008〕4号
浙江省对外文化交流公司:
你公司浙文交[2008]4号文悉。
经研究,同意你公司邀请香港歌手何润东于2008年1月18日参加在温州时代广场购物中心和温州官邸酒吧举办的歌友会活动,该演出由你公司承办。
请严格按照《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组织演出,并依法向演出当地文化行政管理部门备案。演出结束后及时将情况汇报我厅。
此复。
相关附件:
主题词:演出△ 香港 批复
二○○八年一月七日浙江省文化厅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