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文物局党支部召开党的十七大报告专题学习会
来源:浙江文化信息网 作者:浙江省文物局机关党支部 2007-11-05 16:3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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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31日下午,省文物局党支部召开党的十七大报告专题学习会。支部书记、副局长陈官忠主持会议,省文物局机关、省文物鉴定中心全体干部、职工参加了会议。
会前局机关党支部发出通知,要求机关全体党员认真收看十七大电视直播,认真自学十七大报告原文。这次学习会上重点安排学习了《浙江日报》10月28日刊登的《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宣言和行动纲领——党的十七大报告诞生记》和10月29日刊登的《为高扬的党旗增添新的思想光辉——《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诞生记》。
通过学习,大家一致认为,党的十七大报告起草自始至终都在中央政治局常委会直接领导下进行,形成过程充分地广开言路,集中了全党全国人民智慧和共识。党的十七大报告是一面伟大旗帜,通篇贯穿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科学发展观,是我们党在改革发展关键阶段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宣言和行动纲领。同时,《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为高扬的党旗增添淅的思想光辉,彰显了中国共产党人与时俱进的政治品质。
会议认为,党的十七大报告关于“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兴起社会主义文化建设新高潮”、“建设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等论述,为我们指引了前进的方向;将“重视文物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作为全党全国的工作目标之一,是对我们工作提出新的更高的要求,对推进文化遗产事业的发展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文化遗产保护应成为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积极力量,成为促进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积极力量,成为让人民共享文化发展成果的积极力量,成为增强中华文化国际影响力的积极力量。做为党员、作为文物工作者要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切实地将党的十七大精神贯彻到思想和行动中去。支部要求全体党员在会后继续以认真研读报告全文为基础,深入学习领会十七大报告精神,结合文物工作实际,真正做到学以致用。
学习会结束前,支部还认真研究了“省级文化系统十大岗位模范人物”评选推荐要求和程序,具体安排了参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