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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5月24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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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宣部:政策倾斜不让改革者吃亏
出处: 中国新闻出版报   作者: 卓宏勇   2007-05-24 10:58:43

    5月18日,在中国(深圳)文博会举行的“第三届文化发展战略论坛”上,中宣部《我国文化体制改革状况年度报告》课题组发布《我国文化体制改革状况报告(2007)》,提出“要尽快制定向先行改革地区和单位在政策和资源上倾斜的切实措施,确保早改革早主动、早受益,不让改革者吃亏。”
    该课题组由中宣部改革办主任张晓虎担任组长,中宣部改革办、国家广电总局广播影视发展研究中心、中国艺术研究院、中国出版科学研究所、广东省文化体制改革和文化大省建设领导小组、深圳市文化体制改革和文化立市工作领导小组等共同参与。
    报告指出,自2006年3月中央召开全国文化体制改革工作会议后,我国文化体制改革已由试点阶段转入全面推开的阶段,现在整体来看,文化体制改革进展顺利、把握平稳、态势良好。
    35.1%地级市已开展改革
    报告指出,2003年6月,中央确定了9个地区和35家国有文化企事业单位作为试点地区和单位。之后,改革分三个层次在全国范围内推开:先行试点的9个地区率先由点到面全面推进;其余大部分地区先试点后推开,确定一批试点地区和单位;个别地区先调查研究,待条件成熟时确立试点地区和单位。
    目前,文化体制改革已在全国范围内展开。全国除西藏自治区外,其余省、自治区和直辖市都先后制定了文化体制改革的实施方案,其中,广东、浙江两省已全面推开,全国开展文化体制改革的地级市已达117个,约占全国333个地级市的35.1%。北京、天津、上海、重庆4个直辖市市辖区中已开展文化体制改革的有55个,约占市辖区总数的80.9%。总体看,全国文化体制改革呈现由东往西梯度推进的态势。
    出版发行业改革走在前列
    文化体制改革的中心环节是培育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文化市场主体。报告指出,在国有文化企事业单位转制和改制中,出版发行行业始终走在前列。
    全国28个省(区、市)的新华书店注册为公司,已有23个省(区、市)组建了新华发行集团,实现了省内或跨省连锁经营。已完成整体改制的图书出版社约占地方图书出版社的20.7%。在220家部委图书出版社中,已完成转制的有6家。高校出版社的转制刚刚起步,共选择了18家高校出版社进行试点。
    11家国有电影制片厂完成转制或改制,占国有电影制片厂总数的1/3。全国国有艺术院团2000余家,目前已完成转制的有29家。
    媒体剥离转制要确保文化安全
    文化体制改革的重要任务是党报、党刊、电台、电视台等重要新闻媒体将发行、广告、印刷和传输等经营性业务剥离出来,组建服务于主业的经营性公司。报告指出,在推进速度上,新闻媒体的剥离转制明显快于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的整体改制。文化体制改革试点之前批准成立的报业集团和广播电视集团(总台)行动较快,目前已进行剥离转制的分别有24家和13家,分别占报业集团、广电集团总数的60%和72%。
    报告特别指出,新闻媒体在剥离转制特别是同业外资本进行合资时,既要符合投融资政策,坚持业外资本不得介入宣传业务,又要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确保文化安全。
    鼓励非公资本和外资进入文化产业
    目前,全国电影、电视剧动漫游戏制作的民营投资主体逐步增多。其中,电影业的民营主体参与部分约占80%的份额,在电影院的建设上,70%由社会资金和少量外资投入,民营发行网点已达到10万个。按照我国法律和加入世贸组织的承诺,积极引进外资,到2006年底,全面开放出版物分销和印刷领域。
    报告指出,坚持以公有制为主体,鼓励和支持非公有资本以多种形式进入政策许可的文化产业领域,逐步形成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的文化产业格局,这是文化体制改革的应有之义。
    要求制定倾斜措施确保早改革者受益
    对下一步的文化体制改革,报告指出,进一步加快文化体制改革步伐必须突出重点、攻克难点。要围绕培育文化市场主体这个重点,进一步推动出版、发行、演艺、影视制作等文化单位的整体转制和改制,尚未启动整体转制的要加快进度,已经完成转制的要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加快改制。
    报告还提出,尽快制定向先行改革的地区和单位在政策和资源上倾斜的切实措施,确保早改革早主动早受益,不能让改革者吃亏。要认真总结和推广部分地区和单位在解决社会保障政策衔接难、切实保障职工合法权益、将土地出让金转作国有资本金等难点问题的成功经验和做法,积极探索以较低的成本谋求更大的发展机遇的改革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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