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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文化厅 浙江省人事厅关于桑火尧等6位同志具有艺术系列美术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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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文职改〔2006〕68号
各有关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人事局,省级有关单位: 经浙江省艺术系列美术专业人员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2006年12月21日评审通过,桑火尧等6位同志具有艺术系列美术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现公布如下: 一、一级美术师(4名) 浙江美术馆(筹) 桑火尧 浙江省美术家协会 马锋辉 西泠书画院 沈明权 西泠印社 黄镇中 二、二级美术师(2名) 杭州江南书画院 吴静初 杭州画院 缪宏波 上述人员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取得时间为评审通过之日。 二○○六年十二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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