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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文化厅 浙江省人事厅关于罗治林等8位同志具有艺术二级专业技术资格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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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文职改〔2006〕67号
各有关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人事局(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省级有关单位: 经省广播电视艺术专业人员高级(艺术二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2006年11月21日评审通过,罗治林等8位同志具有艺术二级专业技术资格。现公布如下: 一、二级导演(1名) 绍兴电视台 罗治林 二、二级文学编辑(1名) 杭州电视台 吕齐越 三、二级摄像师(1名) 浙江电视台 余春杭 四、二级录音师(1名) 浙江广播电视集团电视制作中心 郭永柏 五、二级剪辑师(1名) 宁波电视台 蒋 波 六、主任舞台技师(3名) 浙江电视台 高 彦 金华市广播电视台 郑晓飞 浙江传媒学院 姚惠明 上述人员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取得时间为评审通过之日。
二○○六年十二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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