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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文化厅 浙江省人事厅关于马争鸣等 35位同志具有文物博物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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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文职改〔2006〕63号
各有关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人事局(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杭州市园林文物局、绍兴市文物管理局,省级有关单位: 经浙江省文物博物专业人员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2006年11月21日评审通过,马争鸣等35位同志具有文物博物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现公布如下: 一、研究馆员(13名) 浙江省文物鉴定中心 马争鸣 王 牧 浙江省博物馆 汤苏婴 中国丝绸博物馆 汪自强 薛 雁 浙江省文物考古研究所 丁 品 方向明 胡继根 德清县博物馆(文保所) 朱建明 绍兴市文物管理局 宣传中 绍兴市文物考古研究所 蒋明明 绍兴县文化发展中心 陆菊仙 衢州市博物馆 柴福有 二、副研究馆员(22名) 浙江省博物馆 梁晓艳 浙江自然博物馆 严洪明 浙江省文物考古研究所 郑建明 孟国平 徐 军 浙江美术馆(筹) 陈 纬 杭州市文物保护管理所 方 忆 纽因莉 良渚文化博物馆 郭青岭 淳安县文物保护管理所 方明华 宁波市天一阁博物馆 钱 路 黄浙苏 宁波市鄞州区文物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张德华 象山县文物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夏乃平 余姚市文物保护管理所 孙栋苗 瑞安市文物馆 叶挺铸 绍兴市文物考古研究所 王 强 沈重丽 衢州市博物馆 陈昌华 张云土 松阳县博物馆 潘贤达 舟山博物馆 胡连荣 上述人员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取得时间为评审通过之日。 二○○六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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