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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文化厅、浙江省文物局 关于表彰全省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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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文厅物〔2006〕14号
各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文物局(文物处、文管办),杭州市园林文物局,厅属单位:
近年来,全省各级文化文物行政部门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以建设文化大省为中心,积极开展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我省的文化遗产保护事业在社会各界关心、支持下,在全省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者和各界人士的共同努力下,在法制建设、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行政执法、文物建档工作,展览展示服务、考古研究等方面都取得比较显著的成绩。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社会影响面持续扩大,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进一步完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体系初步形成。
文化遗产保护战线涌现出一大批成绩突出的先进集体和勤奋严谨、爱岗敬业的先进工作者,以及长期为文物保护事业默默奉献、身体力行、不图回报的优秀业余文保员。
为了表彰先进、树立典型,充分展示我省文化遗产保护成果,发挥先进典型的引导示范作用,激励广大文化文物干部职工奋发进取,推进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向纵深发展,在各级文化文物部门推荐的基础上,经研究决定,授予浙江省民族民间艺术保护工程办公室等28个单位“全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先进单位”荣誉称号;授予吴胜天等20名同志为“全省文物保护工作先进个人” 荣誉称号,授予陈顺水等120名同志为“全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先进个人” 荣誉称号,授予沈月萍等100位同志为“全省优秀业余文保员”荣誉称号。
希望受表彰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珍惜荣誉,戒骄戒躁、再接再厉,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为文化遗产的保护作出更大的贡献。希望关注我省文物保护的各位业余文保员能够继续支持文保事业,积极贡献自身力量。各级文化文物部门的工作者要以先进人物为榜样,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通知》精神,宣传文化遗产保护的法律法规,牢固树立依法行政的思想,努力开创我省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新局面。
附:1.全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先进单位名单
2.全省文物保护工作先进个人名单
3.全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先进个人名单
4.全省优秀业余文保员名单
二OO六年六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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