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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闻发布会现场

省文化厅厅长杨建新讲话

省文化厅副厅长、省文物局局长鲍贤伦主持会议
2006年5月30日下午,省文化厅就2006年“文化遗产日”浙江系列活动举行新闻发布会。省文化厅厅长杨建新介绍了浙江省文化遗产保护状况和第一个“文化遗产日”系列活动的有关情况,省文化厅副厅长、省文物局局长鲍贤伦主持新闻发布会,副厅长金庚初、党组成员、助理巡视员赵和平出席会议。在杭新闻媒体及各界人士近百人参加会议。
浙江省文化厅厅长杨建新在2006年“文化遗产日”浙江系列活动新闻发布上的讲话
各位来宾、新闻界的朋友们: 下午好! 2005年12月,国务院下发了《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通知》,决定从2006年起每年的6月第二个星期六为中国国家“文化遗产日”,今年的6月10日就是我们国家历史上第一个“文化遗产日”,主题是“保护文化遗产,守护精神家园”。5月26日,国务院新闻办已经就中国文化遗产保护状况举行了新闻发布会,文化部孙家正部长、周和平副部长,国家文物局单霁翔局长介绍了中国文化遗产保护状况和第一个“文化遗产日”相关活动的有关情况。 为进一步加强我省的文化遗产保护事业,增强全社会的文化遗产保护意识,发挥文化遗产在传承文明、资政育人、普及知识、丰富精神文化生活方面的作用,增强民族自豪感和凝聚力,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浙江精神,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通知》和省委、省政府的有关指示精神,由浙江省文化厅、浙江省文物局共同举办的2006年“文化遗产日”浙江系列活动,即将拉开帷幕。 浙江是我国民族民间文化资源丰富、特色鲜明的重要区域之一。在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下,浙江的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利用、投入方面,都走在了全国前列。本次“文化遗产日”浙江系列活动以“保护文化遗产,守护精神家园”为主题,通过政府主导、公众参与、全省联动,以丰富多彩、生动直观的载体形式,着力宣传文化遗产保护的重要意义和迫切需要,积极倡导珍爱文化遗产的文明之风,增强公众对文化遗产的认识和了解,营造全民参与文化遗产保护的良好氛围。 系列活动的主要内容共有12项,下面我逐项向大家做一简要介绍: (一)6月8日晚,在杭州剧院举行浙江省2006年“文化遗产日”电视文艺晚会。 电视文艺晚会分为大会和文艺演出两部分, 6月8日晚在杭州剧院录制,6月10日晚在浙江电视台影视文化频道播出。吕祖善省长将就“文化遗产日”发表致辞,有关省领导参会。同时,将公布第六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名单和首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名录;宣布第三批浙江省省级历史文化街区、村镇名单;宣布我省文物保护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先进单位和个人名单;宣布我省第三批民族民间艺术之乡和第二批民间艺术家名单。并为上述单位及个人代表授牌、颁奖,同时还将为移交查没走私标本的杭州海关颁奖。 文艺晚会以《守望家园》为主题,分“序、古韵、流年、风采、尾声”五个篇章,演出时间约50分钟。演出内容包括以戏曲、杂技为主的民族民间艺术精品和歌舞等文艺节目,物质形态的文化遗产则通过现场大屏幕进行同步回放。 (二)5月31日至6月2日,在绍兴举行第二届文化遗产保护与可持续发展国际会议。 会议由中国国家文物局、中国建设部、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世界银行共同主办,浙江省文物局、绍兴市人民政府承办。届时将有150名中外专家、官员和其他来宾参会。国家文物局单霁翔局长和世界银行、英国与印度遗产部门官员等将发表主旨演讲。会议围绕遗产保护、负责型旅游业、遗产融资展开讨论,实地考察绍兴历史街区的保护整治工作,并发表《绍兴宣言》。 (三)5月31日,在杭州余杭区举行“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余杭论坛”。 论坛由中国艺术研究院、中国文化报和浙江省文化厅联合主办,杭州余杭区人民政府和杭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等承办,主题为“国家文化安全”,旨在透析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现状及存在的突出问题和深层次原因,寻求保护对策,为构筑国家文化安全屏障献计献策。论坛还将就如何进一步动员社会各界力量共同参与、推进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事业等论题展开研讨。省领导将出席本次论坛并致辞。 (四)6月10日,在杭州吴山广场举行浙江省首届民间文化艺术节暨第七届广场文化艺术节开幕式。 这也是近年来我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成果的一次集中大展示。来自全省各地的40余项民间表演项目,如戏曲类的新昌调腔、永嘉昆曲、台州乱弹;曲艺类的四明南词、杭州小热昏、湖州琴书;舞蹈类的金华断头龙、衢州硬头狮子、丽水畲族稳凳;音乐类的江南丝竹、嘉善田歌、舟山锣鼓;绝技绝活类的舞钢叉、甩火球等,将以民间斗台形式,在吴山广场同时进行展演。 浙江省首届民间文化艺术节系列活动还包括:在杭州举办的浙江省民俗风情剪纸艺术大展、在永嘉县举办的浙江省民俗风情摄影大奖赛、7月中旬在舟山举行的2006中国锣鼓邀请赛等。 (五)在“文化遗产日”期间,省级博物馆举办文化遗产特展。 “文化遗产日”期间,全省各地的博物馆、纪念馆共有100余个展览展示项目向全社会公众免费开放。其中省级三家博物馆将为“文化遗产日”推出三项特展: 1、6月9日上午10时,将在浙江省博物馆举办《盛世天工——浙江省工艺美术大师作品荟展》开幕式。该展览汇集了我省11位中国工艺美术大师和75位省级工艺美术大师的作品,共计174件,内容涉及雕刻、雕塑、陶瓷、织绣、金属和剪纸等多种工艺门类。展览时间为6月9日至7月10日。 2、6月10日至7月10日,将在中国丝绸博物馆举办《千年夹缬传浙南》展览,反映浙南夹缬工艺和当地的民间染织风俗,展示浙南温州乐清、苍南两地的民间织、染工艺。 3、6月9日至10月30日,由浙江自然博物馆制作的《地球的礼物——自然遗产特展》大型图片展,将在我省150余所学校巡回展出。展览以图版为主,辅以部分教学实验标本,旨在普及自然遗产知识,提升自然保护意识,揭示“保护自然遗产就是守望精神家园”这一活动主题。 (六)播出浙江文化遗产电视专题片。 省文化厅、省文化物局与浙江卫视合作,拍摄了一部浓缩浙江文化遗产保护情况,片名为《守护——浙江文化遗产保护“十五”回眸》的30分钟电视专题片。该片以实景拍摄为主,同时利用现有音像资料与采访专家、领导相结合的形式,集中展示浙江文化遗产的精华和保护工作取得的突出成就。浙江卫视频道安排在6月10日播出,浙江电视台其他频道也将先后播出。 (七)举办文化遗产保护知识竞赛。 为普及文化遗产保护知识,扩大群众参与,增强全社会的保护意识,省文化厅、省文化物局与《浙江日报》合作,举办文化遗产保护知识竞赛,5月31日的《浙江日报》将刊登知识竞赛题,竞赛结果于6月17日揭晓。 (八)举办文化遗产保护系列讲座。 “文化遗产日”前后,将邀请省内外专家、学者,在杭州举办7场有关“文化遗产保护”的系列讲座。 1、5月30日上午,在浙江图书馆,由中国民俗学会副理事长、华东师范大学终身教授陈勤建主讲《从四大传说看民间审美取向》。 2、6月2日下午,在浙江图书馆,由辽宁大学民俗研究中心主任、教授、博士生导师乌丙安主讲《农村文化生态与新农村建设》。 3、6月10日下午,在中国丝绸博物馆,由薛氏夹缬作坊主人、唯一的夹缬制作艺人薛勋郎主讲《薛勋郎与夹缬的故事》。 4、6月10日下午,在省博物馆,由浙江大学讲师杨维灵主讲《保护文化遗产 弘扬民族精神》。 5、6月11日上午,在中国丝绸博物馆,由中国美术学院艺术设计学系教授郑巨欣主讲《历史上的夹缬回顾》。 6、6月11日下午,在中国丝绸博物馆,由北京青青文化工作室主编、东南大学文化产业研究所项目主管张琴主讲《中国昆曲的早期记录——蓝夹缬》。 7、6月11日下午,在浙江图书馆,由中国艺术研究院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保护国家中心主任田青主讲《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 (九)文物保护单位、博物馆免费开放。 6月10日,全省所有125个国有博物馆、纪念馆向社会公众免费开放。同时,具备条件的对外开放国有文物保护单位也将向社会免费开放。 (十)文化遗产保护宣传专版。 6月10日,《浙江日报》将刊发宣传专版,对我省文化遗产保护的基本情况、工作成就和最新进展,进行全方位报道。 (十一)播出文化遗产保护公益广告。 根据本次活动主题制作,宣传我省文化遗产保护的电视公益广告,将于6月6日至17日期间,在浙江卫视频道播出。这也是我省首个有关文化遗产保护的电视公益广告。 (十二)浙江省非物质文化遗产系列电影创作“3+7”计划发布。 6月8日,浙江省电影总公司将在海宁市举行浙江省非物质文化遗产系列电影创作“3+7”计划发布会,公布由杭州今古时代电影制作有限公司为主,经过调研、论证和题材筛选而确定的首批10个电影选题和拍摄计划,同时举办电影《皮影王》主创人员媒体见面会等。 同志们、朋友们,文化遗产是千百年来祖先留给我们的宝贵财富,也是民族文化历经风雨生生不熄的薪火。它蕴含着中华民族特有的精神价值、思维方式、想象意境,体现着中华民族的生命力、创造力,是各民族智慧的结晶,也是人类文明的瑰宝。保护文化遗产,就是守护我们民族生生不息的文明薪火;保护文化遗产,就是维护我们民族的情感与价值,守卫我们的精神家园;保护文化遗产,就是呵护我们的母亲文化,培育我们的根;保护文化遗产,就是保护民族文化传承,连结民族情感纽带,增进民族团结,维护国家统一及社会稳定的重要文化基础,是维护世界文化多样化和创造性,促进人类共同发展的前提。当前,我省正在与时俱进的“浙江精神”的号召下,加快文化大省建设步伐,而加强文化遗产保护,无疑是加快文化大省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建设社会主义先进文化、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走在时代前列的必然要求。 近年来,我省文化遗产保护事业呈现出良好的发展态势,去年省委十一届八次全会作出了《关于加快建设文化大省的决定》,在提出实施的文化建设八项工程中也包括文化保护工程。下面我就文化遗产保护总体情况做一简要介绍。 (一)我省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情况 文化遗产包括物质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物质文化遗产主要是具有历史、艺术和科学价值的文物,包括可移动文物和不可移动文物。不可移动文物是指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古建筑、石窟寺、石刻、壁画、近现代重要史迹和代表性建筑。可移动文物是指历史上各时代重要实物、艺术品、文献、手稿、图书资料、代表性实物等,分为珍贵文物和一般文物;珍贵文物分为一级文物、二级文物、三级文物。 遗产资源保护体系日臻完善。全省现有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31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387处,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2700余处,文物保护点有2万余处,分别比“九五”期间增加103、108、731、7649处。国家历史文化名城5座,省级历史文化名城12座,省级历史文化保护区、名镇43处。国有馆藏文物快速增长,总数达63万余件,比“九五”期末增加13万件。其中一级文物1877件,居全国第八位。民办博物馆和民间收藏的文物,据不完全统计,也有20余万件,数量和质量在全国名列前茅。资源合理利用效益明显。杭州、宁波、绍兴、临海以及嘉善西塘、桐乡乌镇等文物资源比较丰富的地区,通过文物资源整合利用和历史文化街区的整治开发,在创造出明显社会效益的同时,也有力地促进了旅游等第三产业的发展。而文物资源的开发利用,通过大量资金的筹集,又有力地反哺了文物保护,实现了文物保护与利用的相互促进。“十五”期间,我省文博单位的观众人数有明显增长。据初步统计,2001至2005年,共接待观众6226万余人次,位居全国第一。 文物保护与考古科研成绩显著。文物抢救修缮和环境整治力度加大。2001至2005年,全省共完成文物保护单位修缮项目750处,累计维修面积达55万平方米,投入资金17114.2万元,其中省级以上文保单位维修项目186处,省级补助经费5050万元。省财政用于文物保护的专项补助经费也从“十五”初的每年500余万元增加到2006年的2500万元。庆元廊桥、浙北三镇和绍兴仓桥直街分别获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亚太地区文化遗产保护一、二、三等奖。余杭良渚遗址、东阳卢宅等一批大遗址、建筑群等具有环境要素和群体规模的文物保护单位完成了保护规划编制。历史文化名城和保护区的保护规划编制进展也明显加快,已有16个规划经省政府审查通过。前五批国保单位的“四有”记录档案工作全部完成,一、二级馆藏文物建档工作基本完成,三级文物的建档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档案质量位居全国第一。考古工作在全国名列前茅的地位进一步巩固。2001至2006年,我省以配合交通设施、水利枢纽和城市建设等基本建设为主,结合科学研究进行了大规模的考古发掘,共完成发掘项目100余个,累计发掘面积约10万余平方米。在浙北新发现旧石器时代遗址31处,将浙江有人类活动的历史上推至10万年以前。萧山跨湖桥、嵊州小黄山、浦江上山等遗址的发现与发掘,将浙江新石器时代文化从河姆渡的7000年上溯至近万年。良渚遗址、河姆渡遗址和龙泉窑遗址入选20世纪中国百大考古新发现,7项考古发掘被评为年度全国十大考古新发现,我省因此成为“十五”期间全国获此殊荣最多的省份。另有3项考古发掘获国家田野考古奖。《河姆渡》、《雷锋塔》等十多部大型考古发掘报告相继出版发行,报告出版速度位居全国第一。 浙江特色博物馆网络初步形成。国内首家财税专题博物馆中国财税博物馆建成开放,列入“五大百亿工程”的浙江自然博物馆新馆、浙江省博物馆武林分馆、浙江美术馆相继结顶和开工建设,温州博物馆新馆、衢州市博物馆、宁波市博物馆、天台县博物馆等一大批市县级博物馆陆续建成或立项开工。博物馆类型日渐丰富,综合类、历史类、艺术类、自然与科技类、名人类、产业类、民族民俗类等多种类型博物馆交相辉映。博物馆投资主体日趋多元化,民办博物馆也呈现出快速成长的态势。至2005年底,我省博物馆总数达195所,比“九五”期末增加66所。在全部195所博物馆中,政府投资兴建的约占72.54%,企业、个人和行业组织等其它主体投资兴办的约占27.45%;在政府投资兴建的博物馆中,文物系统的约占64.25%。目前,以省级博物馆为龙头、市级博物馆为骨干、县级博物馆为基础、民办博物馆为补充、专题博物馆为特色的博物馆网络基本形成。公共服务水平明显提升,博物馆和对外开放文物保护单位积极打造精品工程,“十五”期间推出陈列展览项目2200余个,其中,荣获全国十大陈列展览精品奖和单项奖的项目8个。浙江省博物馆、绍兴博物馆等国有博物馆成功地进行了整合国有馆藏文物和民间收藏文物举办陈列展览的尝试。继2003年杭州市园林文物局所属博物馆全部免费开放之后,浙江省博物馆、中国丝绸博物馆和近20家市、县级博物馆也相继对外免费开放。 文物保护科技含量有所提高。“浙江省文物保护科研基地”土建工程完工,“中国古代纺织品鉴定保护中心”为国内文博单位提供了大量的出土丝织品保护和鉴定服务,浙江省科技考古实验室初步建立,浙江省生物多样性研究中心挂牌运作。文物保护技术的基础研究和应用都不同程度地得到了加强,启动了利用遥感技术对古遗址进行无损探测的项目,开展了文物材料、工艺、环境等方面研究,实施了书画、木质、土质、石质等材质文物保护修复实验以及大型木质文物就地保护工程。2项科技保护项目分别获得国家科技进步三等奖、国家文物局科技进步一等奖。省级文物库房、安全技防基本建设项目专项补助经费共下拨1600万元,加上市、县级财政的投入,全省累计投入近亿元,新建、改建和加固文物库房57个,基本达到每个设区的市都有中心文物库房的目标;新建、更新和完善安全技防项目65个。一、二级风险单位已全部达标,三级风险单位有56家达标,安全技防平均达标率达到70.78%,在全国处于领先水平。 (二)我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情况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指各民族人民世代相承的、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各种传统文化表现形式(如民俗活动、表演艺术、传统知识和技能,以及与之相关的器具、实物、手工制品等)和文化空间。范围包括:在民间长期口耳相传的诗歌、神话、史诗、故事、传说、谣谚;传统的音乐、舞蹈、戏剧、曲艺、杂技、木偶、皮影等民间表演艺术;广大民众世代传承的人生礼仪、岁时活动、节日庆典、民间体育和竞技,以及有关生产、生活的其他习俗;有关自然界和宇宙的民间传统知识和实践;传统的手工艺技能;与上述文化表现形式相关的文化场所等。 我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始终走在全国前列:在全国第一个启动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和保护工作,第一个公布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第一个举办大型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成果展,公布的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数量名列全国第一,省级财政的投入全国第一。 起步最早,投入较大。2003年,省文化厅会同省财政厅建立了浙江省民族民间艺术保护工程领导小组和专家委员会。各市、县也相继建立保护工程组织领导工作机构、专家咨询机构和具体办事机构,形成了省、市、县三级工作网络。省政府从2002年至2005年,累计拨款2000万元用于民族民间艺术抢救、保护和民间艺术人才的培养。全省先后进行了3批民间艺术保护项目申报工作,分年度开展民间艺术保护项目的评审,已安排了共计1600余万补助经费,对239个重点项目进行补助。 深入细致,工作扎实。《浙江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草案已经制定,被列入省人大2006年一类立法计划。普查工作方面,2003年,浙江省民族民间艺术保护工程工作会议下发了《浙江省民族民间艺术资源普查工作方案(2002-2005年)》,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了广泛、深入、细致的民族民间艺术资源普查,以实地调查为主,运用文字、录音、录像等多种手段,“不漏线索、不漏村镇、不漏种类”。通过分级培训,在全省建立了一支具有良好素质和专业知识的普查工作队伍,通过专家讲座、制定范本、签订责任和规范标准、模拟验收、现场讲评,推动了普查工作深入有效开展。全省普查工作将于本月结束。同时,抓好试点,以点带面,2004年,确定了临安市、诸暨市等6县(市、区)为区域性的综合试点,嵊州前期越剧、临海黄沙狮子、乐清细纹刻纸、仙居无骨花灯等13个项目为专业性试点。各试点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为全省保护工程的实施提供了可贵的经验。 名录领先,上榜第一。2005年5月,省政府发文公布了第一批浙江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共64个项目上榜,其中民间表演艺术36个,民间造型艺术23个,民俗风情类5个,标志着我省初步建立起科学规范的保护制度。在刚刚公布的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中,我省有39个项目(44个子项),数量位居全国第一。目前,各地在整理普查成果的基础上,正抓紧公布市、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以初步建立我省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体系。 重视传承,加强展示。从2005年开始,我省民族民间艺术家、民族民间艺术之乡每2年评选一次,开展了第三批民族民间艺术之乡和民族民间艺术家的申报和评审工作,以推进民间艺术的传承和弘扬。通过举办活动,展示保护成果。2004年9月,抓住“七艺节”契机,开幕演出《风从东海来》集中展示我省民间艺术的一批精品,长兴百叶龙、海宁花灯、安吉竹乐、舟山锣鼓等33个具有浓郁地域特色和乡土风情的优秀节目参加展演,取得很大成功。2005年7月,浙江省民族民间艺术资源普查保护成果展暨浙江省民族民间工艺美术博览会举办,对民间造型艺术进行了集中展示。今年2月,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成果展在国家博物馆举行,我省宁波的万工轿、长兴的百叶龙、仙居的无骨花灯在中央主展厅展出,在地方展厅展出的乐清龙档成为此次展览中唯一被中国艺术研究院收藏的展品。 我省文化遗产保护的总体情况是令人振奋的。但随着城市化、工业化的快速推进,文化遗产加速消亡趋势依然存在,保护、抢救和传承的任务十分艰巨,形势不容乐观。在现实生活中,文物本体及其历史风貌遭受破坏的现象时有发生,损毁、偷盗、走私文物等违法犯罪活动有所抬头,文物保护制度执行情况还很不理想,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也突出地存在着开展不平衡、政策不到位、基础较薄弱等问题。 文化遗产来自民间,文化遗产属于大众。2006年“文化遗产日”浙江系列活动的举办,就是要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通知》精神,深入实施浙江省文化保护工程,逐步形成以政府为主、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文化遗产保护新格局,坚持“保护文化遗产,弘扬民族精神,建设先进文化”和“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方针,推动我省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走在全国前列。我们真诚地欢迎新闻界的朋友们能对本次活动给予积极的采访和报道,并一如继往地对我省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给与更多的关心和大力的支持。 有关本次活动各项内容的具体情况,可在会后对各项目负责同志进行单独采访。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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